【宿舍】109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宿舍住宿申請說明

109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宿舍住宿申請說明
宿舍申請網址:https://stdlife.oit.edu.tw/ 右上角login登入portal帳號密碼,宿舍申請系統路徑:個人PORTAL學生事務生活輔導系統宿舍管理系統宿舍申請

如有任何疑問可於周一至周五早上9時至16時來電詢問。

一、申請時間:
(一)原住宿生:109年12月21日(星期一)至109年12月28日(星期一)止(逾期視同放棄繼續住宿)
(二)新申請學生:109年12月28日(星期一)至110年1月8日(星期五)止(逾期不受理)
二、申請資格及優先順序:
(一)一年級新生有下列情形者,依序安排床位:
1.境外生(包含僑生、陸生、外籍生)。
2.金、馬、澎湖等外離島學生。
3.遠道生:設籍雙北以外縣市,及設籍新北市平溪、雙溪、貢寮、萬里、金山、石門、三芝、石碇、深坑、烏來、坪林及瑞芳等其他偏遠地區者。
4.原則以戶籍地(至申請日止,設籍滿六個月以上) 離校較遠或交通不便者優先,床位不足時,戶籍地於同一縣市者,抽籤決定;並參考實際居住地址。
(二)符合上述(1)~(4)情形,且具家境清寒(領有政府部門核發證明文件)、境遇特殊及特殊個案條件者,列入優先入住對象。
(三)有剩餘床位時,由低年級至高年級依上述順序辦理。
三、宿舍費用
(一)宿舍收費包括住宿費、預繳費用(水、電、瓦斯及網路費)及保證金。
(二)住宿費每學年訂定並公告,住宿生應按規定時間繳交,無故未依規定繳交者,取消住宿申請。
(三)下列對象得於一年級提出第一學年免費住宿申請:低收入戶學生、境外學生(包含僑生、陸生、外籍生)、外離島學生(設籍金、馬、澎湖)。但境外學生住宿費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四、上傳文件(拍照上傳):
(一)學生大頭照
(二)學生身分證正反面
(三)詳細記事之新式戶口名簿,或6個月內戶籍謄本
(四)住宿費就學貸款證明(1092學期住宿費須辦理就學貸款者請務必附上,第二學期就學貸款資料尚未申請者,請先上傳1091學期就貸證明,後續再進行更新,請務必勾選有就學貸款並上傳證明文件)
(五)特殊境遇證明文件(須持有政府部門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證明文件,僅住宿申請境遇特殊者須附上)
五、宿舍有訂定生活公約,請大家務必遵守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