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109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宿舍第二次申請公告(請於線上提出申請)
宿舍申請網址:https://stdlife.aeust.edu.tw/ 右上角login登入portal帳號密碼,宿舍申請系統路徑:個人PORTALà學生事務à生活輔導系統à宿舍管理系統à宿舍申請
申請所需相關資料及操作流程如附件操作手冊說明,如有任何疑問可於週一至週四早上9時至16時 (週三09:00-12:00)來電詢問。
第二階段住宿申請時間:110年1月18日(一)起~110年1月25日(一) 00:00止 (請盡速提出申請,避免延宕床位安排及繳費期程)。
一、經第一階段申請住宿學生名單篩選後,學生宿舍尚有空床,依本校學生住宿輔導及管理辦法之申請資格及優先順序開放第二次申請:
(一)本校各年級學生有下列情形有住宿需求者可提出申請,並依序安排床位:
1.境外生(包含僑生、陸生、外籍生)。
2.金、馬、澎湖等外離島學生。
3.遠道生:設籍雙北以外縣市,及設籍新北市平溪、雙溪、貢寮、萬里、金山、石門、三芝、石碇、深坑、烏來、坪林及瑞芳等其他偏遠地區者。
4.原則以戶籍地(至申請日止,設籍滿六個月以上) 離校較遠或交通不便者優先,床位不足時,戶籍地於同一縣市者,抽籤決定;並參考實際居住地址,審查條件亦同。
(二) 符合上述1~4情形,且具家境清寒(領有政府部門核發證明文件)、境遇特殊及特殊個案條件者,列入優先入住對象。
二、宿舍費用
(一)宿舍收費包括住宿費、預繳費用(水、電、瓦斯及網路費)及保證金。
(二)住宿費每學年訂定並公告,住宿生應按規定時間繳交,無故未依規定繳交者,取消住宿申請。
(三)下列對象得於一年級提出第一學年免費住宿申請 (仍需繳交水電基本費用2500元):低收入戶學生、境外學生(包含僑生、陸生、外籍生)、外離島學生(設籍金、馬、澎湖)。
三、宿舍有訂定生活公約,請大家務必遵守配合。
溫馨提醒![]()
上傳資料包含
1.學生大頭照影像檔
2.身分證正面影像檔
3.身分證反面影像檔
4.新式戶口名簿(詳細記事)或半年內戶籍謄本影像檔
5.有效期內之低收入戶證明 (申請低收入戶住宿者須附)
6.就學貸款對保證明 (住宿費申請就學貸款者須附)
申請住宿的同學上述資料務必於提出申請前準備好,俾利申請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