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資格者,得依個人意願提出申請。惟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不得申請。
二、申請人應檢送資料:
(一)申請書。
(二)申請資格證明:(擇一)
1、低收、中低收入戶: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區公所開立)。
2、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手冊。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身心障礙手冊及新式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
3、原住民:原住民身分證明。
4、弱勢助學計畫:家庭(父、母、學生)最近年度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單(國稅局申請)、前一學期成績單(新生、轉學生免附)。
三、辦理時間及地點:
110年9月13日(一)~9月17日(五),上班時間,生輔組(方城103),親自辦理或郵寄到校辦理皆可(郵戳為憑)。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二段58號,生輔組陳小姐收。
四、生活助學金依預算編列核發,每學期以3個月為限,經審核通過者每個月新臺幣6,000元,由學校安排生活服務學習,每週服務8小時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