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減免】111-1學期各項就學優待(減免)辦理說明
111-1學期各項就學優待(減免)辦理須知如附件,請同學依規定時間辦理。如因特殊因素未能依時辦理者,請填寫報告申請延期辦理(111年5月27日前),並於開學前補辦完成。逾期亦未申請延期者,依「學生行為規範及獎懲規定:學生行為有待導正者,由相關單位予以講習或勞動服務」予以輔導。
**因應疫情影響,可掛號郵寄辦理,請將申請書簽名及印章蓋妥,備齊證明文件,郵寄至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二段58號(亞東科技大學生輔組陳小姐)收
1111辦理就學優待說明.pdf
報告-橫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