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減免】113-2學期各項就學優待(減免)補辦申請

補辦申請時間:114年1月16日起
一、填寫報告及完成導正輔導。
二、線上申請/列印申請書/申請書簽名、蓋章/上傳申請書。
三、繳交申請書及證明文件紙本。
備註:
一、與轉學生減免同步作業,1月21日前辦理者,2月1日可列印更改後的繳費單。
二、1月21日後辦理者,另外通知列印繳費單(或人工改單)。
三、申請須知請參閱【113-2學期各項就學優待(減免)辦理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