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114年犯罪被害人保護週實施計畫

一、依據法務部114425日法保字第11405505910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依據行政院1071228日核定之「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第4點第9項第2款之4及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6條至第8條規定辦理。

三、旨揭計畫實施期間為1141020日(星期一)至1027日(星期一),請配合實施計畫所定方向,協助推廣犯罪被害預防與權益保障事項,強化對於「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意旨與規定之認知。宣導方式可採透過各類文宣、媒體辦理或實地舉辦各式活動或座談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