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內政部為強化民眾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之觀念,請各校依「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計畫」辦理相關教育宣導事宜。

一、 依內政部115年10月16日內授消字第1150500315號函辦理。
二、 請各大專校院依案內計畫分工措施,加強學生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及居家(賃居)住所自我安全檢視等教育宣導作為,以維護學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