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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僑務委員會辦理「111年全球傑出僑生校友選拔」活動

一、中華民國僑生政策實施逾70年,各校僑生校友在各工作領域上均有傑出成就,認同中華民國臺灣,熱心服務同僑。110年僑務委員會首次舉辦全球傑出僑生校友選拔,共有全球56位候選人參與選拔,經過遴選13位優秀得獎者脫穎而出,活動深獲各界好評。僑務委員會賡續辦理「111年全球傑出僑生校友選拔」活動,並新增青年僑務貢獻類獎次,以表揚各領域傑出僑生卓越成就,鼓勵莘莘學子見賢思齊。
二、為廣徵各界傑出僑生校友(含海青班結業校友),僑委會111年選拔方式說明如次:
(一)類別:
1、僑務貢獻類:僑居海外長年協助推動僑務工作,具一定聲譽,對增進國家利益、提昇國家形象有具體事蹟足資表揚者。
2、企業工商類:自行創業或經營企業有顯著成就,或特殊創新發明作品或產品,榮獲國家頒獎者。
3、社會公益類:支持非政府組織工作,熱心公共利益活動,造福人群,有具體事蹟或優良事蹟足資表揚者。
4、學術成就類:從事學術研究,在其專業領域表現傑出,有卓越貢獻者,或曾獲國內外具崇高聲望獎項。
5、文化體育類:在文學、藝術或體育等領域,有特殊表現或曾獲國內外專業獎項。
6、青年僑務貢獻類:年齡在四十歲以下,僑居海外協助推動僑務工作,對增進國家利益、提昇國家形象有具體事蹟足資表揚者。
(二)分為海外及國內二種推薦管道,每單位每類別至多推薦1名。
1、海外推薦:
(1)各國推薦人選先經駐外館處初核,各地區覈實推薦報送名額至多6人。
(2)轄區初選推薦單位:
甲、僑委會立案之126個留臺校友組織。
  乙、經駐外館處評估納入推薦之海外僑團。
2、國內推薦:國內大專校院及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承辦學校(技高端)。
(三)遴選方式
1、僑委會組成11人「全球傑出僑生校友遴選小組」,置召集委員1人,委員10人,並辦理遴選會議。
2、每類名額3人,得從缺,各類別推薦候選人逾20人者每增加10人,得增加1名獲選名額,至多2人。
(四)表揚方式
1、回臺公開表揚、頒發證書及獎座。
2、安排晉見政府首長或參訪國家重要建設行程。
3、酌情由我駐外館處於當地公開表揚。
4、本會撰擬獲選人成功經驗短文(中文與現居國當地語言)刊登網站。
5、錄製當選人成功經驗短片(現居當地國語言)刊登網站。
(五)本案於8月底前公布遴選結果,另案洽邀獲選之傑出僑生校友出席10月底(暫訂)之公開表揚活動。
三、傑出僑生校友請填復附表,表件及相關參考資料(含電子檔)請於111年4月10日前送生輔組承辦人彙整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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