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0學年度亞東成就獎章申請公告(限應屆畢業生)
110學年度亞東金銀質獎章暨成就獎章申請
亞東成就獎章 對象:110年應屆畢業生,在校事蹟表現符合「亞東學校財團法人亞東科技大學學生獎勵暨獎章實施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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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程(111年) |
內容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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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一)~ 4月15日(五) |
成就獎章申請 |
符合資格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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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一)~ 4月22日(五) |
成就獎章複審 |
亞東成就獎章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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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五)暫定 |
成就獎章結果公告 |
通知獲獎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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