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助學金】113-1學期生活助學金辦理說明
(本學期因預算編列4個月生活助學金,故擬提前作業,於9月開學即可服務,請同學儘早提出申請)
1、申請資格: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資格者,得依個人意願提出申請。
2、申請書下載「生活助學金申請表」。
3、申請人應檢送資料:
(1)申請書。
(2)申請資格證明:(擇一)
A、低收、中低收入戶: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區公所開立)。
B、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C、原住民:原住民身分證明。(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D、弱勢助學計畫:家庭(父、母、學生)最近年度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單(國稅局申請)、前一學期成績單(新生、轉學生免附)。
4、辦理時間及地點:即日起~113年8月16日止(新生、轉學生至8月22日止),親送者請於上班時間(星期一、二、四,上午9點至下午4點;星期三上午9點至12點),生活輔導組(有庠大樓6樓10608A室)。
亦可掛號郵寄: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二段58號,亞東科技大學 生輔組 陳小姐收
5、生活服務學習: 符合資格之申請者,由生輔組安排服務單位媒合,媒合錄取者,由服務單位安排服務學習,每月30小時,並參與生活服務學習講座,學習成效佳者發給助學金6,000元。(本學期服務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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