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113-2宿舍住宿申請說明
113-2宿舍住宿申請說明
宿舍申請網址:https://stdlife.aeust.edu.tw/ 右上角login登入portal帳號密碼,宿舍申請系統 路徑:個人PORTAL-學生事務-生活輔導系統-宿舍管理系統-宿舍申請
申請所需相關資料及操作流程如附件操作手冊說明,如有任何疑問可於周一至周五早上9時至16時來電詢問。
一、申請時間:
(一)原住宿生:113年12月20日(五)至114年1月12日(一)23:59止(逾期不受理)。
(二)新申請學生:113-2學期,女宿空床:10床、男宿空床:5床,若同學有住宿需求可在期限內提出申請,床位安排順序如下。
二、申請資格及優先順序:
(一)本校學生有下列情形者均可提出申請,並依序安排床位:
1.境外生(包含僑生、陸生、外籍生)、金門、馬祖、澎湖及其他離島學生。
2.遠道生:戶籍在雙北以外縣市,及新北市平溪、雙溪、貢寮、萬里、金山、石門、三芝、石碇、深坑、烏來、坪林及瑞芳等其他偏遠地區,且設籍滿六個月者;或實際居住地符合前述遠道條件者。
(二)符合上述申請資格者,以低年級優先排序;另具家境清寒(領有政府部門核發證明文件)、境遇特殊及特殊個案條件者,列入優先入住對象。
三、宿舍費用
(一)宿舍收費包括住宿費 (含水、電、瓦斯及網路費)及保證金 (保證金於學期結束後退還)。
(二)住宿費每學年訂定並公告,住宿生應按規定時間繳交,無故未依規定繳交者,取消住宿申請。
(三)下列對象得於就讀本校第一學年提出住宿費優惠申請,仍需另外收取保證金:低收入戶學生、境外學生(一般學制,包含僑生、陸生、外籍生;國際交換生另依規定)、外離島學生(設籍並居住金、馬、澎湖等地)。
四、上傳文件(拍照上傳):
本國生:
(一)學生大頭照
(二)學生身分證正反面
(三)詳細記事之新式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
(四)就學貸款證明 (有申辦就學貸款,且貸款項目有包含貸「住宿費」者,才需要附上)
(五)特殊境遇證明文件 (低收入戶證明或學生本人身心障礙證明)
境外生:
(一)學生大頭照
(二)護照
(三)居留證
五、宿舍有訂定生活公約,請大家務必遵守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