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學年度第二學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收件公告(至114年06月02日止)
依據亞東學校財團法人亞東科技大學學生住宿輔導及管理規定辦理
一、申請身份:本校在校學生
二、申請資格:
(一)在學學生符合遠道資格並依本規定申請床位,終未獲分配床位而且於校外確有賃居需求者,得憑租屋契約向生活輔導組申請新臺幣1萬2,000元租屋津貼(分上、下學期各發給6,000元)。
(二)申請者如曾於本校學生宿舍住宿,住宿期間依宿舍生活公約扣點且未銷點完畢者,不得申請。
三、申請期間:114年05月01日(五)至06月02日(一)17:00止
四、請有申請需求且符合資格的同學於截止日前向生活輔導組陳老師領取申請單並繳交相關證明文件,以利統計及核發。
五、需繳交之文件:申請書、契約書影本(須為學生本人簽約,租約期間為113年8月至114年7月)
註:第一學期未提出申請的同學,如要申請第二學期的補助請先確認是否有申請1131學期宿舍且未分配到床位方可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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